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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论

2000-08-08 来源:光明日报 王程熙 我有话说

劳动力从低效益的第一产业向效益较高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然结果,这是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目前农村的五亿多劳动力,被乡镇企业吸纳一亿左右,有6000万人处于流动状态。据有关部门预测,2001—2010年全国农村将新增劳动力6350万左右,每年增加630万,如果同期乡镇企业每年能提供500万个就业机会,那么十年累积还将出现1350万劳动力剩余。目前,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吸收潜力非常有限,大中城市下岗失业问题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重重。如何化解城乡就业矛盾,开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取消限制劳动力在城乡间和区域间流动的规定,打破就业的城乡壁垒和地区壁垒,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大市场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因此,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及战略规模必将深刻地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在解决农民在城市与城里人发生的就业竞争时,一些城市采取了限制措施。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市场经济要求实现充分竞争,竞争的前提是公平。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劳动的权利。因此,无论是企业择人还是劳动者择业,都应有充分的自主权。竞争是动态行为,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在对人力资源进行选择配置时,也会不断变换标准、内容和方式,因此,劳动力必须实现充分流动。而目前一些城市出台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的规定,事实上部分剥夺了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劳动的自主权,限制了劳动力在城乡间和区域间的流动,不利于城乡劳动力市场发展,有碍企业效益最大化追求,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根本原则。同时,这种做法也延缓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到城里务工,除了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压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村消费外,打工者还是城乡间信息、技术、文化的沟通者,他们的存在和流动有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

在经济转轨时期,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上,最为重要的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造市场主体,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持续稳定的转移机制。要从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的双重压力出发,积极探索城乡劳动力相互对流的新路子,建立城乡开通的双向调节的就业机制,通过优势互补来增加城乡就业空间。

把农村城镇化、乡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大战略扭在一起抓,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的多向分流和多元化安置

要从开拓市场、扩大内需、扩大就业容量的战略高度积极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也就是要促进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乡镇企业向小区集中、农村向城镇集中,大力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县城和县域中心镇,通过农村小城镇建设直接带动建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吸收大量的劳动力;通过农村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规模;通过农村小城镇建设带动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创新,强化其服务功能,提高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将农村城镇化、乡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大战略扭在一起抓,既能扩大内需,又能扩大城乡就业容量,减缓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高速流动的态势。

乡镇企业发展要从提高经济效益和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历史任务这两个目标出发,现阶段应着重追求外部经济效益,主要内容是发展优势产业和向城镇集中发展。在政府采取措施发展基础设施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时,放手让乡镇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尽可能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乡镇企业获得外部规模经济效益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向城镇集中发展,走集中的农村非农化道路,使乡镇企业获得聚集效益,带动第三产业发展,让农民实现彻底的职业转换。另外,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发展,是农村剩余(包括资金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手段,这种转移可以改变以往由政府推动的无偿的资金转移方式,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本和劳动力的同步转移,让农民分享城镇非农产业的较高的比较利益。

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还必须进行城镇建设体制创新、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和户籍管理制度创新,使农村劳动力实现彻底的身份转换和职业转换,使转移农民有稳定的职业保障。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走农民集资建城的道路,允许农民自费到城镇务工、经商和居住,使农民自主进行农村剩余转移,带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集中。产权明晰是乡镇企业资产流动和重组的前提,随着土地使用权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乡镇企业有可能跳出地缘束缚,走向城镇经济,并由此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有矛盾,但目前改革还不能一步到位。应适当放开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迁移限制,允许农民在小城镇取得城市户口。对在大中城市实际居住五年以上、拥有房屋产权和稳定职业的农村人,应当发给类似“绿卡”的证件,持有者应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上述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客观要求,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形成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转移机制,才能逐步拆除障碍,建成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大市场。

从解决就业矛盾的长期性出发,实施人口、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减少未来劳动力的总供给,改变城乡就业的分布不均衡状况

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流量,减少劳动力资源增量,是解决城乡就业的长远之计。当前要把农村作为人口控制的重点,通过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促进农民生产、生育、生活方式的转变,以此作为农村人口控制的突破口。控制人口增长,加快就业战略重点转移,促进人口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减少未来城乡劳动力供给、解决城乡就业问题中具有决定性意义。

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适应劳动力输出的要求,给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国际间流动劳动力约2000多万,而我国的劳动总额和劳动人数分别占世界这两项指标的3%左右。全国四亿多青壮年农民中有近1/4是文盲和半文盲。由于滞留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劳动力以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为主,转移这部分劳动力的难度相当大。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一是积极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延长农村中小学生在读时间,推迟他们的就业年龄。二是大力推广适用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教育。三是搞好上岗前培训,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培养一批有文化、有技术的合格劳动者。

继续实施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的力度,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与转移途径

凯恩斯认为,有效需求不足是造成失业最根本的原因,是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必然产物,因此扩大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就不可能由市场机制本身来达到,而必须动用政府的力量对经济实施干预,用扩张政府需求的办法来弥补私人有效需求不足,以促使总需求与总供给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实现均衡,扩大总需求以扩大就业。

西部大开发是当前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之一,又对扩大就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西部大开发需要修建公路、铁路,发展通讯等基础设施,从而需要大量的投资和劳动力;二是西部地区城市化水平较低,城镇建设也需要大量投资和劳动力;三是随着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居民收入的增加,购买力的提高,潜在的市场将转化为现实的市场。仅列入规划的西部公路、铁路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基本建设投资将达到4200亿元,加上电力、通讯、水利投资计划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西部经济的发展,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转移农村劳动力,最根本的途径是要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而创造就业机会就需要有良好的创业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大批创造就业岗位的创业能手和企业家;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创造进一步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经营环境和法律环境,要引导和促进民营经济实现第二次创业,把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作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措施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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